於忠平[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於忠平[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於忠平[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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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忠平,男,漢族,1956年9月生,安徽太和人,197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8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畢業,省委黨校大學學歷。曾任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5年10月30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4.08--1975.10,涼山州美姑縣知青

1975.10--1976.04,涼山州美姑縣電影管理站宣傳放映員

1976.04--1981.09,解放軍139師戰士、班長、139師炮團政治處新聞幹事、組織幹事

1981.09--1987.01,47集團軍軍事檢察院幹事、坦克團政治處宣傳幹事,蘭州軍區軍事檢察院法紀檢察員,蘭州軍區司令部黨辦二處秘書

1987.01--1992.12,樂山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處副主任幹事、副處長、處長(1984.09--1987.07在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1992.12--1995.07,樂山市委宣傳部部務委員、新聞出版處處長

1995.07--1997.02,樂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7.02--1997.12,樂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精神文明辦公室主任、四川日報記者站站長

1997.12--2001.01,眉山地區外經委主任、市經協辦主任、招商局局長(1996.08--1998.12在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1.01--2002.10,青神縣委書記(1999.09--2001.09在四川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2.10--2003.05,眉山市教育局黨組書記

2003.05--2006.12,眉山市教育局局長

2006.12--2010.08,眉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局長、市編委辦主任

2010.08--2011.11,眉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2011.11--2014.10,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9月22日,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指導下,經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紀委正在對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於忠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免去職務

2014年10月29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眉舉行了第十八次會議。會議審議表決並通過了關於接受陳桂花因任職年齡到限辭去市三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以及接受於忠平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辭去市三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立案調查

2014年12月8日,經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紀委對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於忠平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於忠平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日前,省紀委已將於忠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4年12月18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於忠平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5年10月30日,四川省紀委對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於忠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於忠平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現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人事安排和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包養情婦。

於忠平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審議並報四川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於忠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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